綿陽新聞網訊 6月26日,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服務中心獲悉,根據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規定,每年6月30日為住房公積金結息日,將為繳存職工計結利息,結息后的利息并入職工個人賬戶本金起息。
記者了解到,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,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。計息在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之間,每年6月30日為結息日,根據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(目前為1.5%)對賬戶中的資金進行計算。結算的利息自動轉入職工個人賬戶,無需職工辦理相關業務。
住房公積金利息如何計算?市住房公積金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給出了詳細的計算公式:A=B×C/360。其中,A為利息,利息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;B為累計計息積數,累計計息積數為每日余額合計數;C為年利率(%)。
此外,該負責人還對繳存職工關心的部分問題進行了解答。例如,結息前提取了部分公積金,提取部分怎么算利息?該負責人表示,職工中途因使用公積金而做了部分提取的,提取部分按提取前的實際存入天數計算積數,并在結息日一并計息。住房公積金所結利息自動計入繳存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,所得利息會直接成為賬戶本金的一部分,全部歸繳存職工個人所有,繳存職工所得利息收入按國家相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。對于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后,產生的利息是否可以單獨提取使用,該負責人表示,住房公積金結息后,利息計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中。繳存職工符合提取政策后,才可以申請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余額。常見的提取業務有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、租賃自住住房提取、離退休提取等,繳存職工可以撥打0816-12329、0816-12345詳細咨詢。
此外,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或異地轉移時,可連同賬戶所得利息一并進行提取或轉移(包括截至銷戶提取或轉出當日的賬戶利息)。已經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,只要賬戶內還有余額,都將在每年的6月30日進行賬戶結息。(記者 謝艷)
編輯:譚鵬